當您進出美國,海關有權檢視您的電腦嗎?CBP:絕對有

911 事件以及之後的多起恐怖襲擊給美國帶來巨大的陰影,多起慘痛事件深刻烙印在許多美國人心中,這也直接影響了美國在國際政治的敏感度和本土安全的防範力度。對需要出入美國「家門」(邊境)的旅客,美國海關除了證件和安全檢查外,還會對部分旅客進行一項特別抽檢──電子裝置內容檢查。

據 PCmag 近日報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5 日公布了一份 2017 年度檢查統計報告。

報告顯示,CBP 在 2017 年共搜查了 30,200 台經美國海關出入境的電子裝置(筆記型電腦、智慧手機、平板電腦等),這個數量同期相比 CBP 在 2016 年搜查的 19,051 台電子裝置增加了 59%。

這項檢查會對旅遊的電子裝置所有內容進行敏感內容搜索,搜索的範圍包括你桌面的某個 txt 檔案,以及可能被你命名為「複習資料」的檔案夾,甚至還有你的商業密約等隱私檔案都需要開啟檢查。

但是,CBP 的這項搜查許可權僅包含檢視裝置的區域檔案,並不包括裝置可能存取的雲端。對用戶儲存在雲端的檔案,CBP 無權檢視。

不過,儘管只是檢查區域檔案,CBP 仍有權力對有「合理嫌疑」的檔案複製存檔,或者使用外部專業裝置分析內容。 所謂「敏感內容」,CBP 檔案列舉了恐怖活動、兒童色情內容、違反進出口管制、侵犯智財權和簽證欺詐等犯罪項目。

當然,在檢查員對旅客的電子裝置內檔案進行更進一步的檢查前,他們也需要獲得上級批准。此外,他們雖然擁有要求使用旅客的驗證密碼存取其電子裝置內容的權力(因涉及國家、執法安全或其他業務利益除外),但是他們無法儲存旅客的密碼。而且,檢查之前檢查員必須告訴旅客將對裝置進行何種檢查,因為這涉及公民和旅客權利。顯然,無論檢視區域檔案還是抓取旅客的隱私資料,CBP 檢查出入境旅客裝置無疑侵犯了公民和旅客的隱私權。

CBP 5 日發表聲明前,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LCU)的立法顧問 Neema Singh Guliani 就已在 ALCU 官網發表一份訴訟檔案,批評了 CBP 此舉:

CBP 的政策要求官員對旅客的裝置內檔案複製或進階搜索前需有一定的事實根據才可執行,但這個政策遠不符合「憲法」關於搜查令的規則,CBP 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任何人的人身、住宅、檔案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查封,沒有合理事實依據,不得簽發搜查令和逮捕令,搜查令必須具體說明清楚要搜查的地點、需要搜查和查封的具體檔案和物品,逮捕令必須具體說明清楚要逮捕的人。

──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對 ALCU 的批評,CBP 副執行助理 John Wagner 聲明:「在數位時代裡,搜查旅客的電子裝置,是為保護美國人民和邊境執法必不可少的環節」。

CBP 致力於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我們確實遇到過少部分旅客有違反規定的行為,這就是為什麼 CBP 需要超出活動憲法等法律要求的規定執行搜查。未來 CBP 將會繼續進行審慎、負責的安檢工作,以獲得公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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