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
財政部關務署蒐集分析世界關務組織各會員國海關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管理發展現況,並規劃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以「源頭管理」、 「簡易通關優惠措施」、 「清表通關;自動彙總」及「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等四大核心理念,建構以正面開放為主,負面管制為輔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
(一)源頭管理
若「跨境電子商務貨物」之通關得透過跨境電子交易平台獲得確認,即可確保交易內容及價格真實性,「偷漏稅費」及「逃避簽審」等問題將可獲得絕大部分之解決。
(二)簡易優惠通關
若得以「源頭管理」,海關得於實體貨物清關時,採完全無紙化通關,並給予較現行「快遞貨物」更加便利及優惠之通關措施,降低跨境電子商務貨物物流通關成本。
(三)清單核放;彙總申報
電商企業於「跨境電子交易平台」銷售之眾多零售訂單商品,得先以清單核放方式通關放行,事後再依海關規定,定期彙總成正式報單,簡化通關程序,亦可解決跨境零售商品以往以「快遞」或「郵包」形式通關遭遇出口「退稅」及「結匯」之通關問題。
(四)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
具有訊息整合、共享、交換、保存等服務功能,可串連跨境電子商務貨物交易之「交易訂單訊息」、「支付憑證訊息」及「物流運單訊息」,自動整合形成海關所需之報關單訊息並向海關完成申報,降低報關成本,及去除國際貿易專業門檻,使本土微型及中小型企業者得透過電子商務平台專注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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